项目概况
******资源局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宝财竞谈-2024-11-1 | ******资源局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建设项目 | ****** | ****** | 是 | ****** |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9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链接地址:******:8080/ggzy/;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