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2024年农田设施排查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 | ****** | 是 | ****** |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等(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项目概况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 期:30日历天。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格式详见后附件: 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无在建承诺书须经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及承诺书】;
3.7、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H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