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我公司“叶县蓝祥环保设备矿山机械厂年加工5000件铝筒体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4月19日起进行调试,拟定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叶县蓝祥环保设备矿山机械厂年加工5000件铝筒体项目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昆阳镇叶鲁路(玄武大道)南铁路西原城关镇砖厂北侧
建设单位:叶县蓝祥环保设备矿山机械厂
******有限公司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4年4月19日~2024年7月16日
如有问题请致电,我司将诚挚整改,确保不扰民、污染物达标排放!
叶县蓝祥环保设备矿山机械厂
郭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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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7****390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19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