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叶县蓝祥环保设备矿山机械厂年加工5000件铝筒体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叶县蓝祥环保设备矿山机械厂年加工5000件铝筒体项目
建设地点:叶县昆阳镇叶鲁路(玄武大道)南铁路西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喷漆房、烘干房、储漆间等。建设规模为年加工5000件铝筒体。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项目竣工,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郭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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