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汝州市纸坊利砼水泥制品厂年产10万立方米路沿石、空心板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公示如下:
我公司汝州市纸坊利砼水泥制品厂年产10万立方米路沿石、空心板生产线项目现已建成,各项设施可正常生产运行,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并稳定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8月1日)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自主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如有意见及建议可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总
建设单位:汝州市纸坊利砼水泥制品厂
建设地点:汝州市纸坊镇赵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