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311国道想马河路口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500260 | 500260 |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3)供货地点: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4)供货期:3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3.1.6供应商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1.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A
联系电话:******
3. 各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