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第三批)乡村建设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郏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第三批)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 ******.43 | ******.43 | 是 | ******.43 |
5.2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5.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1.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H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