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利局郏县2024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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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4-25 | |||||||||||||||
******水利局郏县2024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37,200.00元 | |||||||||||||||
最高限价:837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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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水利局郏县2024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经济林、封育措施、新建蓄水池、沉砂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5.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供应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供应商和所有投报相关执(从)业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H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水利局 | |||||||||||||||
地址:郏县龙山大道中段90号 | |||||||||||||||
联系人:冯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服务中心7号 | |||||||||||||||
联系人:尹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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